来源:白银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8-02-24 14:28
依申请公开说明
除市国土资源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白银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及其职能科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时间为8:30-12:00,14:30 -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43-8221545 传真号码:0943-8221545
通信地址:白银市白银市北京路436号
邮政编码:730900。
● 提出申请
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白银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或市政府政务大厅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市国土资源局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市国土资源局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市国土资源局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www.bygtzyj.gov.cn
申请人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
市国土资源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市国土资源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市国土资源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市国土资源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国土资源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